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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法院工作人员不公正怎么办?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8/18

  您在进行商标权诉讼时,如果发现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您就可以行使向人民法院申请回避的权利,要求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
  适用回避的情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形有三种:
  ①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与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②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
  ③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关系外的社会关系,如师生、同学、朋友等关系。
  在进行商标权诉讼的诉讼实践中,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所以,在进行商标权诉讼的过程中,您不妨了解办案人员的有关情况和背景资料;特别是应了解他们与对方当事人有无私人关系,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以决定是否行使回避申请权。
  申请回避的程序申请回避,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您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理由。同叶,您的回避申请应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但是,如果您在案件开始审理时,已经知道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应行回避的事实和理由,只是在辩论结束之后,认为自己可能要败诉。才提出回避申请,您的申请有可能不被给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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