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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分开来的标志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2/19

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分开来的标志。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如中国航空公司的CAAC标记、中国保险公司的PIIC标志。在商品商标中又可根据使用者的情况将商标划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另外根据商标所有人非一般经营者而是某一集体组织,又可划分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根据商标所具有的特殊功能、用途或作用进行划分,可分为等级商标、从属商标、备用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典型案例】四川省某制冷技术开发公司(简称制冷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中央空调、冷库的设计与安装等方面,1996年5月14日,获得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商标图案下方有类似黑体字体的NCR三个字母,该商标为服务商标。1985年4月15日,美国NCR公司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其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计算机、数据处理装置、数据显示装置、数据贮藏装置以及计算机部件。1997年9月,美国NCR公司与北京某金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简称金融设备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将美国NCR公司的NCR文字商标许可金融设备公司使用。制冷公司认为金融设备公司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驳回制冷公司的诉讼请求。(来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初字第2969号)【专家评析】本案中,制冷公司在第37类注册的服务商标,金融设备公司获得许可并使用的为第9类商品商标,由NcR三个字母组成。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其目的是便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选择服务时,能够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是两种不同的划分类别。金融设备公司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依法享有第9类商品商标的专用权,即在其获得许可的自动柜员机产品上使用注册商品商标。制冷公司依法享有第37类服务商标的专用权,即在照相器材修理、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办公室用机器和设备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室内装潢修理、供暖设备的安装和修理、空调设备的安装与修理、厨房设备的安装与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室内装潢、冷冻设备安装与修理、修理业信息的项目内享有禁止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注册服务商标的权利。金融设备获得许可使用的商标申请并注册在先,与制冷公司注册商标对比具有明显区别,而且二者注册商标的类别不同,制冷公司主张的权利范围与金融设备公司获得许可的权利范围具有实质性的差异,相关公众完全可以区分制冷公司注册商标类别的服务项目与金融设备公司生产的产品自动柜员机的区别,在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会产生混淆。因此,制冷公司主张金融设备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在没有注册第37类服务商标的情况下为其自产产品提供安装、保养和维修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条指引】《商标法》第3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3.立体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吗?【宣讲要点】立体商标是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三维标志比平面形象更加直观,对视觉产生的冲击效果更强,也便于消费者籍此辨认和选购商品,能够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可以作为商标。我国《商标法》在2001年修订时就增加了三维标志。根据三维标志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可将立体商标分为典型的立体商标和特殊的立体商标。典型的立体商标是指那些能够在商品之外独立存在的立体造型,如麦当劳餐饮服务的小丑形象、肯德基餐饮服务的大叔形象、“海尔”产品销售现场摆放的两个小男孩形象。典型立体商标一般为服务商标。特殊立体商标是指和商品成为一体或是商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产品外观设计,如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容器、包装等。《商标法》对立体商标的注册规定了三个具体的限制性条件,其一是“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例如,由商品的使用功能而决定的形状;其二是“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例如,为了使制造、运输、使用商品更为方便而设计的商品形状;其三是“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这里所说的“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主要是指具有能够影响到消费者消费心理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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