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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商标法院关于制止房地产广告侵权行为的判决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7-12

 7月10日,海淀法院就“宋城”商标擅自使用房地产广告一案作出判决。第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权利,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和相应的合理费用。此前,河南省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郑州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宋城”为开发楼盘名称,在售楼处、微信公众号、优酷网等平台进行宣传。窗体。松城演艺杭州松城山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城山水”)向法院起诉两家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3项。万元。

原告抱怨松城表演艺术和松城景观。原告对931730号和98890号“松城”商标享有相应的商标权。被告未经许可,将该建筑的开发和销售命名为“江山宋城”,未经许可,将其命名为“江山宋城”。原告还将该建筑命名为“江山宋城”,并利用外部、内部装饰、员工服装、沙盘和宣传优酷、优酷等地突出使用与所涉商标相同的“松城”标志,侵犯了特罗的专有权。两个原告都很喜欢德马克。第二,被告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松城”一词,也是使用两个原告企业的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被告辩称,“宋城”一词的使用并非商标使用,所涉财产位于北宋都城开封市,属于“宋城”的专有使用。因此,原告不同意所有的诉讼请求。
鉴于此,法院认为,两被告在类似服务中使用类似商标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对本案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尽管两被告提出他们使用“宋城”是北宋都城的通用名,但宋城并不是任何可以与商品房的开发和销售建立固定联系的通用名,具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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