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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11-11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实现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缩短商标注册期限”的目标,进一步落实了国务院《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结合当前商标品牌工作的新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趋势,继续按照国务院“放松管制服务”的要求,以技术、改革为依托,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以及国家工商和市场监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优质、便捷、高效的商标注册体系,达到世界第一梯队的领先水平:商标申请渠道多样化,商标注册手续简化,商标收费结构合理,商标注册全面信息化并管理、合理布局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将商标注册评审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
二。关键任务
(1)提高效率,缩短评审周期。
认真梳理流程,缩短各环节处理时间,依托信息技术有效提高评审效率。2018年4月1日前,商标变更复审周期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年底商标注册复审周期由8个月缩短为6个月,将赶上实施在先权利复审国家的平均水平(7个月)在经合组织成员国,国际注册评审周期将同时缩短至6个月,商标转让和续展评审周期缩短三分之一;撤销复审周期为三年,不使用或者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的复审周期由9个月缩短为8个月,驳回复审的复审周期由8个月缩短为7个月,建议开展商标变更补发业务,转让和续约。
到2020年,商标注册申请评审周期(包括国际注册评审)缩短至4个月以下,赶上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水平(4.5个月);商标转让和更新评审周期进一步缩短一半;取消三年不使用或注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的复审周期缩短为6个月;建议重新颁发《商标注册证》,现设立《商标注册证》,各审查协调中心可以办理;商标异议审查、复审等业务审查期限进一步缩短。
(二)完善审查机制,增强审查权。
2018年,改革理顺商标局、商评委和商标评审合作中心的关系。按照“双管理、地方优先”的原则,在现有的四个商标评审合作中心的基础上,将在郑州和济南设立两个商标评审合作中心,为北京以外的商标评审合作中心提供更多的业务授权。完善考试标准和考试工作制度,完善各中心业务培训和考试机制,提高各中心业务指导能力;完善商标考试单项资格考试办法,扩大单项考试规模;优化质量管理机制,创新检验质量抽样方法,督促各中心加强自检能力,加强岗位资格考试和考试质量考核经费,促进考试整体质量不断提高,避免发生重大考试质量事故。加强现有商标检测协调中心的能力建设,适当扩大人才规模和人员数量。提高地方商标受理窗口的服务效率。
到2020年,商标局、商评委和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将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协调统一、运作高效的商标工作体系。根据商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区域发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设7-8个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加强评审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建设适合展会和工作需要的中国商标发展中心专业评审队伍。
三。简化申请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2018年,将对所有商标申请表进行修订,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及时更新和公布可接受商品和服务名称;及时解读和回复各类商务申请指引;优化网上申请填报提示,制定并公布商标电子申请办法,简化申请材料,提交证明,办理多个同一商标业务,整合商标变更等业务的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环节;简化补正手续;在发证地址签名中增加联系电话;简化网上申请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申请流程,缩短发证时间,增加发证数量;实现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结果的电子传递;缩短签发商标注册证后驳回异议申请的搁置时间。
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审稿流程,逐步取消图书审稿和图形元素划分,缩短各工作流程的等待时间,缩短检索“盲区”。
(四)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2017年商标业务费减半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商标业务费结构,取消电子申请等业务费对于商标变更,降低商标续展等业务费用,收取网上申请费用的90%,进一步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到2020年,商标业务收费标准适当要适应商标知识产权工作的大局和品牌成长的需要,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要求。5个。加强技术支持,提高情报水平。
商标注册的全过程是电子化的。2018年,加大技术投入,实现商标图形智能检索技术的突破和应用;争取发改委、财政部项目和财政支持,将商标注册管理改革信息化项目四期建设为尽快延长网上申请系统的开放时间,优化网上申请系统的功能;全面实施电子材料申请,颁发电子商标证书,实现商标电子化文件服务,促进纸质商标档案的减少;实现马德里商标网上申请和电子交流;北京市境外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和当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实现网上申请;商标数据库与企业法人的关联建立数据库,有效促进网上申请和公开查询的公开和便利,不断推进商标数据的公开和共享,年底前向全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以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商标评审的进展情况。
到2020年,商标注册管理系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商标业务电子化申请比重大幅提高,商标申请、发证全过程电子化,申请、证据材料电子化报送实现商标异议,逐步实现商标经营资料的无纸化流通;向全社会公开包括商标历史信息在内的全部商标资料,充分利用商标资料信息,有效服务经济为政府和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6。减少纸质档案库存,实现良性循环。
2018年,我们制定了《商标档案缩减计划》,修订下发了《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和附件《商标档案归档范围和保存期限表》,严格界定了商标档案的归档范围,明确了商标档案的保存期限;商标无效宣告、非注册复审、撤销复审等证据材料的保存期限由10年变更为8年;异议、驳回复审、撤回将3年内未使用、撤销注册商标等证据材料变卖为通用名称,并变更保存期限10年至5年;制定并发布商标档案和文件销毁办法;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业务环节文件整理归档责任;优化保存方式,改善保存环境;启动电子媒体档案存储工程。
2020,大力减少商标纸质档案的增量,实现现有仓储空间的良性循环。
(7)促进法律的修订,为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围绕简化审查事项、商标异议后处理程序、缩短商标异议公告时间、强化注册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囤积、倒卖、依赖名牌等问题,积极推进《商标法》修订纳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方案中,颁布了《商标代理监督办法》。
到2020年,完成提交司法部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草案;修订《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商标业务顺利开展。总局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为商标改革提供支持。
(三)加强财政支持。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建立健全商标审查资金保障、商标单一成本、固定成本和信息化运行维护资金管理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商标评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员配置,不断调整和充实评审人员力量,建立商标评审管理人员长期管理和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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