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 商标设计 商标命名 商标转让 品牌文化 法律法规 关于我们
 快速导航  
商标法制
专家说法
普法窗口
案例评析
商标新闻
 
  新闻中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我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4-17

 自2009年实施商标战略以来,我国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商标战略的阶段性目标。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工作。在《中国制造2025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若干意见》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促进供求结构升级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为品牌建设而生。新形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商标战略的深化和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建设品牌强国的迫切要求,是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提出以下建议。

一、总体思路
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立足职能,以深化商业体制改革为契机进行优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突破,商标品牌有效使用和法律保护的重点,提高中国品牌竞争力的目标,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理念和措施的创新,实施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商标产品建设,促进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
(1) 继续推进商标注册工作。稳步提升我国企业注册商标的平均注册数量,为品牌保护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继续拓宽商标申请渠道,设立本地商标受理窗口,大力推广网上商标申请。不断提高商标注册服务水平,引导和推广商标业务电子收付、电子发行,推广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为市场主体注册、使用自有商标提供更多便利。及时研究修订商品和服务分类,完善和更新可注册商品和服务。提高商标管理电子化水平和注册商标数据库在商标管理基层的应用水平。
(2) 加强商标注册制度和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京外商标评审合作中心试点工作,及时推广试点经验,优化京外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布局。修订和公布《商标申请表审查标准》、《商标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商标独立审查制度。在初裁合议环节探索推广“双随机”商标复审案件的审理模式。
(3)完善商标确认程序。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完善权利确认机制,加强对驰名商标在审查、异议、复审等环节的保护。严格快速审理大规模商标恶意抢注案件,有效制止恶意抢注行为。探索完善商标、商号、域名等权利冲突解决机制。
 三、切实加强注册商标行政保护
(4) 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历史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基于驰名商标制度立法的初衷,充分利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强对驰名商标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企业通过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做大做强。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地方商标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定发布商标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有效应用,定期公布商标侵权典型案件和伪造。在统一市场监管框架内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开展试点工作。
(5) 推进商标监督工作规范化。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商标侵权假冒、商标违法代理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对商标不诚实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处罚。实施“双随机一开放”商标监督,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随机抽取的项目清单,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检查。要有效利用抽查结果,积极探索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创新商标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实施“互联网+监管”模式,增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检测、收集和甄别能力。
(6)加强商标执法合作。加强商标执法与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企业注册、企业监管、广告监管等多条业务线的协调,加强与公安、海关的执法合作,质监等部门,推动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的落实,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平台等中介组织的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西部五省商标侵权假冒区域合作,积累经验,在全国推广。推进商标执法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调查等制度。
四、全面构建品牌培育服务体系
(7) 规范商标和品牌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方面大力支持品牌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形成一批品牌服务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商标代理在品牌建设中的作用,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失信奖惩机制。
(8)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品牌战略。发布《企业商标品牌工作指引》,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完善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技术创新能力全面协调发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打造名牌,提高中国品牌在世界名牌价值排行榜上的排名和排名。
(9) 提高品牌资产的使用能力。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推进地方注册商标质押注册受理点建设,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开展品牌资本化经营,加强对企业并购、股权转让、外商投资等活动中品牌资产的评估和管理,创新商标授权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的审查,促进注册商标的使用。加强商标交易监管,加强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研究设计,有效规范商标交易,防止恶意抢占和牟利转让。
(10) 开展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商标受理窗口、注册商标质押登记受理点、地方发展等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建设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产业集群、地理标志产业区、商标密集型产业集群和商标服务集群的品牌培育。
(11)规范品牌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品牌商誉保护,完善商标产权评估体系,有效促进商标产权的使用和保护。支持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建立科学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估体系和标准,稳步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价值排名和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五、统筹推进产业区域品牌建设
(12) 加强部门与行业的合作。促进商标品牌政策与产业、科技、贸易政策等的衔接,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各支撑要素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与行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开展行业、行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研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引导行业商标品牌管理精细化。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推动中国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
(13)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主攻方向,从品牌经营中谋利。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商标的法制宣传,积极引导依法注册和规范使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及时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有针对性地利用地理标志扶贫。及时总结推广“商标富农”工作经验,搭建交流平台,不断完善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市场准入的组织化水平。
(14) 提高制造业品牌建设水平。实施《中国制造2025》,按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要求,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完善集体商标注册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推进产业集群品牌注册保护。研究制定产业集群品牌管理办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口碑好的区域品牌。推进制造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中国制造业信用数据库。
(15) 促进服务业品牌发展。在大力推进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会展、广告等现代服务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生产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促进服务业高端化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及时为新业态和新服务提供商标保护。
(16)完善区域品牌培育体系。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开展商标局(处)、省战略合作。支持和指导地方政府建立科学有效的商标工作评价体系。在条件成熟地区加快建立品牌引导站。推广品牌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促进品牌经济、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六、大力开拓品牌发展国际空间
(17) 参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商标领域国际规则体系。积极参与商标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提高我国商标领域的制度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多边、双边自贸区商标领域规则谈判,为中国品牌“走出去”营造更加公平的国际商务环境。
(18) 加强品牌对外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开展“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深化与主要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的合作,积极参加商标五方会谈,进一步扩大与其他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的合作范围。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标案例合作机制,维护中国企业商标合法权益。促进国内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和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服务中国企业参与竞争。
(19)支持企业以品牌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商标先行”,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规划,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渠道拓展商标海外布局渠道。稳步增加中国企业在马德里的国际商标注册数量。鼓励企业出口自主品牌产品,加快培育以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引导和鼓励有条件、有优势的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品牌,收购海外知名品牌,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
(20) 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加大对自主品牌的海外宣传和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举办自主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品牌节等国际展览和博览会,拓展品牌国际营销渠道。它支持“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整合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拓展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21)完善境外商标保护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中国企业商标保护海外信息收集平台。进一步加大境外商标维权援助力度,利用多边和双边谈判机制,及时上访,协助企业解决境外商标注册和维权问题。引导企业建立境外商标侵权预警和应对体系,提高防范和控制境外风险的能力。提高中介组织商标保护海外法律服务水平。
七、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22)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更名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要求,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23)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新进展、新成效,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为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学术界、教育界开展优秀品牌研究成果,推广阅读材料。在中小学、大专院校、各级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开展树立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宣传活动。建设中国商标网上博物馆。
(24)加强理论研究。成立中国商标品牌战略专家委员会,完善商标品牌战略决策咨询机制。根据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需要,及时推进《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对商标密集型产业进行跟踪、研究和分析。推动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等品牌理论研究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品牌对经济发展贡献率指标体系。支持商标、品牌领域智库建设和交流。
(25)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品牌管理人员、评审员和评委、一线执法人员和商标代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品牌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支持高校相关专业开设商标课程,培养商标培育、应用和管理专业人才。
(26)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专项预算和拨款制度。加强商标战略实施项目资金的立项、评审、运用和绩效管理,确保战略实施的相关资金。
 


版权所有:连云港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09056459号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路43号南光大厦115号 电话:0518-88880518 手机:13305131355

技术支持:正和品牌 苏ICP备09056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