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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发展30年大事回望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9/12/31

1978年

  年度看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此,我国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恢复建制后,立即对全国商标进行清理登记,着手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工作。

  大事概览:

  10月,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工作座谈会,研究恢复商标统一注册的具体办法和步骤。

  11月20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

  1979年

  年度看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克服了重重困难,按照预定计划,到1979年5月,基本完成全国商标清理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11月全国恢复商标统一注册。商标工作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大事概览:

  4月9日,国务院在批转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商标管理方面,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从速恢复统一注册制度。”

  5月,全国商标清理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在清理出的32589件商标中,有21892件商标没有争议,商标局于当年10月31日发给商标注册证。

  9月16日~26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杭州召开“文化大革命”后的第一次全国商标工作会议,摒弃了否定商标专用权、只把商标作为商品质量标记的观念,为开创新时期商标工作新局面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11月1日,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与此同时,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注册工作一律停止。

  1980年

  年度看点: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始处理混同商标工作。同年,开始酒类商品商标的整顿工作。

  大事概览:

  3月3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递交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加入书,同年6月3日生效。中国正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10月11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发出《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

  10月24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调查处理混同商标的通知》,提出了混同商标的处理原则。

  1981年

  年度看点:为了加强商标领域的国际合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应我国邀请,多次派商标专家到我国介绍商标法律和实践方面的知识,举办商标法律讲座,对中国商标立法给予了支持和帮助。当年,我国核准注册商标总数为84047件。

  大事概览:

  4月20日~5月5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混同商标处理工作会议。

  1982年

  年度看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与1963年《商标管理条例》相比较,《商标法》改全面注册为自愿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明确了侵权行为的责任和处理办法,建立了商标评审制度。

  大事概览:

  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6月29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严格禁止出售冒牌走私手表的联合通知》。

  1983年

  年度看点:混同商标的处理工作基本结束。这一年,《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施行是商标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商标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我国商标法律制度日趋健全。当年我国国内商标申请量为19120件。

  大事概览:

  2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发布《商标印制管理规定》,以加强商标印制管理,规范商标印制行为。

  3月1日,《商标法》施行。10日,国务院发布《商标法实施细则》,并于同日起生效。

  4月7日,商标局发出《关于收缴不保留的混同商标注册证的通知》。至此,混同商标的处理工作结束。

  1984年

  年度看点: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商标注册申请量迅速增加,商标管理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坚决取缔冒牌货,严厉打击了假冒商标的违法犯罪活动。当年国内商标申请量达到26487件。全国有效注册商标已达到105388件,比1979年的32589件增长2.23倍。在我国注册商标的国家和地区已有36个,共注册16984件商标;而1979年只有19个国家和地区注册5130件商标,5年时间增长了2.3倍。

  大事概览:

  4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出《关于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问题的通知》。

  12月19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递交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加入书。《巴黎公约》是工业产权领域确立国际保护的一个最重要的国际公约。1985年

  年度看点:3月19日,我国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这一年,商标局与法国工业产权局达成共识,建立中法商标工作组,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中法商标工作组会议。当年国内商标申请量为43445件。

  大事概览:

  1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

  1986年

  年度看点:商标局从1986年开始,组织力量对全国“两本账”商标展开调查研究。同年,商标局成立了整顿酒类商品使用商标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整顿酒类商品商标。

  大事概览:

  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保护国家名酒商标专用权问题进行研究。

  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京召开13家名酒厂厂长座谈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名酒商标。

  9月1日起开始清理酒类商品的商标注册证工作。

  1987年

  年度看点:在假冒伪劣行为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加大对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并于10月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举办了全国打击假冒行为、保护名优商品展览会。当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44069件,其中,国内40014件,外国(地区)4055件,全年核准注册的商标为32141件。

  大事概览:

  经过一年时间的整顿,金奖白酒的瓶贴作为商标注册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商标局对13家名酒厂24个获金奖白酒的瓶贴(实际使用图样)进行审查,核准注册,专用期自1987年4月20日起。

  7月26日,《商标法》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李先念主席题词。

  1988年

  年度看点:为了建立国际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商标申请、审查、注册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逐步建立标准化商标制度。从1988年5月开始到1989年1月份,商标局完成了由原来实行的国内商品分类向国际分类的转换,同时实行了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当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47549件,比1987年增加3547件。截至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已达214059件,其中,国内181882件,外国(地区)32177件。

  大事概览:

  1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次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实施。

  从5月18日开始,商标局工作人员经过7个月的努力,制成商标名称检索卡片305691张,图形检索卡片194891张,完成了21万余件注册商标从78个类别的原商品分类向34个类别的国际商品分类的转换工作。

  11月1日,我国在商标注册上正式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向商标注册与管理的国际化、科学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1989年

  年度看点:这一年是我国采用商标注册商品国际分类和维也纳图形要素分类的第一年。我国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后,开始办理来自马德里协定其他成员国商标所有人在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到年底,我国累计有效注册商标已达249439件,其中,国内212643件,外国(地区)36796件。

  大事概览:

  1月,商标局建立商标注册用商品、图形要素国际分类检索系统。检索系统的建成,为科学管理商标档案、建立计算机自动化检索系统打下了坚实基础。

  3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地企业的酒类商标使用问题普遍进行一次整顿,纠正当前酒类商标使用混乱的状况,指导企业依法正确使用商标。

  5月25日,国务院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请示》,决定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7月4日,我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加入书。

  10月4日,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生效,为我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和进行有效的商标保护,提供了一条既迅速又方便的途径。

  1990年

  年度看点:为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实现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的分离,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逐步推行商标代理制。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加强商标管理,取缔假冒商标,打击假冒行为。据12个省(市)统计,当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987件,罚款1000多万元,责令赔偿经济损失107万元。

  大事概览:

  5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大力加强企业商标工作的通知》。

  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的通知》,决定在上海、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四川等13个省、市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

  6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解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的意见》,对“两本账”商标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

  8月6日,中国商标事务所成立。

  8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发布《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并决定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12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重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使用原则的通知》,重申了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的使用原则。

  1991年

  年度看点:这一年是“质量、品种、效益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支持下,消费者评选驰名商标的活动成功举办,选出了十大驰名商标,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商标代理工作也取得进展,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全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6.4万件,比1990年增长11.6%;注册商标38022件,比1990年增长21.6%。截至年底,我国的有效注册商标已达32万件。

  大事概览:

  5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湖北省、上海市、沈阳市、成都市、南京市、常州市等6家商标事务所为首批国内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

  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的补充通知》。

  8月12日~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了全国解决“两本账”商标协调会。“两本账”商标的归属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992年

  年度看点:《商标法》修改开始进入研讨阶段。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商标工作改革的目标:完善商标代理制,在商标保护范围和注册程序等方面同国际惯例进一步接轨;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坚决制止和打击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行为。当年国内商标申请量增至79837件,外国(地区)商标申请量达到8367件(不包括通过马德里协定提出的领土延伸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达到2591件。截至年底,我国累计核准注册商标已达37万多件,10年间增长了3倍多。

  大事概览:

  针对当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情节恶劣、复发率高的特点,商标局加强了与司法机关在查处商标案件方面的协作。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云南省昆明市联合召开了查处假冒商标违法犯罪活动现场会。

  9月1日,商标局开始受理国内企业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1993年

  年度看点: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需要,《商标法》实施10年后,于该年修改完成。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已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因而,企业注册商标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当年商标新申请量突破10万件大关,达13万余件,创历史最高纪录。截至年底,全国已成立商标事务所81个,基本形成一个覆盖面较广的商标代理服务网络。

  大事概览:

  2月1日,商标局正式成立了审查二处,专门负责服务商标审查工作。

  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对《商标法》作了9条修改,并颁布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3月1日是《商标法》实施10周年纪念日。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利用这一契机,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地向消费者和企业及社会各界宣传《商标法》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6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申请商标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商标核转制向商标代理制的转轨工作基本完成。

  6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从7月1日起正式受理服务商标的申请。

  7月15日,国务院批准第二次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7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实施。

  10月19日,商标局发出《关于开展清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工作的通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始对本地的商标使用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1994年

  年度看点:这一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和审查量继续大幅增长,都超过往年。首批服务商标注册的核准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颁布,推动了商标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经过两年的努力,商标局办理完毕大批量的续展注册申请,续展工作进入正常状态。到年底,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簿的商品转换工作完成,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即“两本账”遗留下来的问题及商品分类转换中出现的同类或类似商品中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问题,基本上都得到解决。全国已成立商标代理机构96家,商标代理人员近千人,商标代理人队伍初具规模,初步实现了跨地区代理。

  大事概览:

  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的通知》。

  5月5日,我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递交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加入书,同年8月9日生效,我国正式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二个有关商标的专门的国际条约。

  6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商标代理组织及其业务的规范化管理,标志着我国商标代理制的正式确立。

  9月9日,中华商标协会在京成立。

  9月19日,新的《商标审查准则》发布。

  10月,商标局核准首批服务商标注册。

  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1995年

  年度看点:我国商标申请量呈稳步增长态势,当年突破14万件。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了以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

  大事概览:

  2月28日,自1993年开始建设的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通过验收,实现了利用计算机进行商标检索和查询的目标,结束了我国商标注册人工翻阅卡片采集数据的历史。

  3月1日,商标局开始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扩大了我国商标保护的范围。

  4月23日,国务院回复《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批复》。5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局令形式发布,对《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决定从5月15日起实施。

  7月17日,国务院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9月1日,我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加入书,同年12月1日生效。我国正式成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

  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评审规则》。

  1996年

  年度看点:商标局实现了商标申请从受理至初审公告为期一年的目标。这一年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了一次针对专卖店、专修店等场所商标侵权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

  大事概览:

  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首次组成临时评审庭,对涉及科研成果的天成金芝商标异议案和商标不当注册案进行公开审理,既改革了评审办案方式,又提高了评审委员会的办案能力。

  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7月13日,国务院第202号令发布《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997年

  年度看点:新修订的《刑法》将假冒商标罪纳入其中。当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1102件,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了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商标侵权假冒的行为,这一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商标印制单位的复核验证工作,同时严厉打击商标印制违法行为,有效整治了商标印制市场。

  大事概览:

  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领导随中国知识产权专家代表团赴日内瓦访问,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我国已加入的商标国际公约、协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事宜交换了意见,为妥善解决商标国际公约、协定在香港的适用问题拓宽了思路。

  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开发建设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二期工程。

  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在北京会见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工商局副局长郑陆山为团长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代表团,就《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在香港的适用问题交换了意见,为解决商标国际公约、协定在香港的适用问题奠定了基础。

  1998年

  年度看点:结合我国商标工作的实践,商标局在对1994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区分表》和《类似服务区分表》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1998年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并于8月1日开始执行。新版关于类似商品或类似服务的划分更趋科学,使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更加规范,为商标申请、注册、检索和管理提供了方便。

  大事概览:

  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以CNNIC的名义,将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域名“.com.cn”下先注册下来,进行预留。

  6月,国务院批准印发了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新的“三定”方案)。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有较大的调整:原商标局与商标注册中心合并,使用事业编制,仍承担商标注册与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能,干部管理办法不变。

  1999年

  年度看点:这一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确立了商标代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逐步放开商标代理市场。截至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批准了136家机构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商标代理服务体系。当年商标申请量达到17万件,累计核准注册商标115万件。

  大事概览:

  2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7家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3月15日,批准16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的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12月30日,又批准20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的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

  3月30日,商标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对于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服务商标专用权、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局令,对《商标法实施细则》中有关续展方面的规定做了相应修改。

  5月5日,商标局下发《关于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1988年11月1日后递交申请并取得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以及1988年11月1日后曾续展的注册商标,申请续展时不再附送商标注册证,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

  12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0年

  年度看点:商标事业步入高速发展时期。商标申请量和注册商标数量大幅上升,商标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当年商标申请量突破20万件,达22.3万件,比1999年增加5万多件,增长30.7%。

  大事概览:

  4月~7月,在“整顿市场秩序,整顿队伍作风”行动中,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4万件,查处非法印刷假冒商标标志企业3644户,收缴和销毁假冒商标标志1.33亿件,罚没款5286.25万元。集中整顿期间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是上年同期的2.53倍。

  11月2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等。

  12月22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受国务院委托,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说明。

  2001年

  年度看点: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我国《商标法》作了重大修改。当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到27万件,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

  大事概览:

  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并决定从12月1日起实施。此次是我国颁布《商标法》以来的第二次修改。

  1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

  年度看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的颁布,使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8月,国务院发布了《商标法实施条例》。全年商标申请量达37.2万件,位居世界第一;累计注册商标达1664810件,位居世界前列。

  大事概览:

  1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商标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通知》。

  2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并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重要职责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

  3月,从1997年7月开始开发建设的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二期工程正式运行,所有商标注册与管理的业务流程基本实现自动化。二期工程的正式运行,结束了我国商标注册工作手工操作的历史。

  8月3日,国务院发布《商标法实施条例》,于9月15日起施行。

  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修改后的《商标评审规则》,自10月17日起施行。

  2003年

  年度看点: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取消了商标代理组织审批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的行政审批,我国实行10多年的商标代理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截至年底,原先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代理组织已顺利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当年我国商标申请量为45.2万件。

  大事概览:

  4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并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

  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并决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并决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4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下发《关于商标代理行政审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11月12日,中国商标网开通。作为商标局一个重要的对外窗口和沟通桥梁,该网站一开通即成为热门网站,点击数迅猛增长。

  2004年

  年度看点:新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施行。与1996年公布实施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删除了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增加了与《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相衔接的内容,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商标印制管理、有效制止违法印制注册商标标志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当年我国商标申请量为58.8万件。

  大事概览:

  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关于新设商标代理机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通知》。

  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备案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并于2005年1月24日起施行。

  2005年

  年度看点:商标局通过中国商标网向社会开通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这是商标局于2003年向社会开通商标工作信息查询系统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商标工作自动化水平、政务公开程度和社会服务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也标志着我国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已进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当年我国商标申请量为66.4万件。

  大事概览:

  12月26日,商标局通过中国商标网向社会开通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目前,世界上仅有20多个国家开通了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

  12月31日,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2006年

  年度看点:为了进一步保障商标实质审查质量,规范商标实质审查工作程序,在总结多年商标实质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商标局制定了《商标实质审查工作规程》。当年我国商标申请量为76.6万件。

  大事概览:

  12月,商标局选择12家北京的商标代理机构,开始试用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

  12月31日,商标局对外公布《商标实质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商标审查工作程序,强化了分工协作,明确了责任范围。

  2007年

  年度看点:截至年底,我国累计核准注册商标已达303.8万件,是1979年的近93倍,是1999年年底前累计核准注册商标数的2.64倍。自2002年开始,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6年居世界第一。

  大事概览:

  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底,我国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达到50万件,约占注册商标总量的16.5%,地理标志注册总数达到301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认定的1004件驰名商标中,有246件涉农产品商标和10件地理标志商标。

  全年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40.5万件,比2006年(31.3万件)增加9.2万件,增长29.3%,商标注册申请年审查量首次突破40万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7627件,比2006年(4057件)增加3570件,增长88%。商标评审委员会全年共审结商标评审案件12799件,同比增长约200%。

  全国商标代理机构总数已达3352家。据统计,自2002年至2007年,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申请量为316.6万件,占同期商标申请总量的89.19%。

  2月1日,商标局公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同时发布。

  2月6日,商标局发布《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6月26日~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联合举办世界地理标志大会。

  7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决定从2007年8月至2008年底,以北京、青岛、天津、上海、沈阳、秦皇岛等奥运赛场城市为重点地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

  12月26日,商标局向商标代理机构开通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试用)。

  2008年(上半年)

  年度看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更加重视商标注册审查和商标评审工作,努力解决商标注册审查和评审积压问题。总局党组确定了3年解决商标审查和评审积压、5年达到国际水平的工作目标。

  大事概览:

  3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新认定的136件驰名商标中,又有迁西板栗、漳州水仙花、古田银耳、安吉白茶4件地理标志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我国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总数增加到14件。截至2008年6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累计认定了1234件驰名商标。

  2008年上半年,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3.5万件,比2007年同期增长58.3%;裁定商标异议案件5209件,比2007年同期增长63.9%;裁决商标评审案件5873件,比2007年同期增长58%。

  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万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3048件,侵权假冒案件1.8万件,涉外商标案件4383件,案值3.97亿元,罚款1.7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犯罪案件50件、犯罪嫌疑人53名。

  2004年~200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882件,案值3397万元,罚款2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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