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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公告期,仅仿骗子来行骗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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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连云区某公司张先生收到了北京的挂号信与电话,说该公司申请的注册商标已进入公告期,需缴纳800元公告费。

  张先生想到几个月前申请的注册商标也该进入公告期了,正准备按“规定”缴款,却又陆续收到了好多封内容类似的信件,信上要求缴纳的金额从600元到1000元不等。这下张先生产生了怀疑,“要是只收到一封信,我真相信了,正准备把钱寄出去,结果一下子收到那么多,我才想到这是不是一场骗局?”

  连云港正和商标事务所提醒企业经营者,商标注册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公告阶段后,会在中国商标网上将商标、使用商品、申请人、申请时间、申请人地址等信息公布于众,任何人都可以查询到,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于诸如要求支付公告费等来信来电,应该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利用注册商标公告进行诈骗。

“在最初办理申请注册手续的时候,包括公告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已经一次性缴清,之后直到拿到《商标注册证》,都不需要再付一分钱。所谓的商标注册公告费,都是别有用心的人设下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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