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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新进展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07-15

加多宝公布的这份协议显示,香港鸿道集团与广州医药集团于2003年5月2日签署了《商标许可协议》,广药许可鸿道集团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罐王老吉产品,直至2013年2月19日。2003年9月该商标许可协议在广药集团的提请下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备案,之后广药集团分别于2008年6月和2009年6月两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了证明,确认鸿道集团在2013年1月19日前拥有王老吉红色罐装以及瓶装饮料的独家使用权,该协议真实有效。同时,加多宝还公开了向广药集团汇出的“商标使用费”收款单,证明自2003年到现在,广药一直在收取加多宝商标使用费。

当记者问及加多宝为何现在才抛出这份“重磅”协议,加多宝负责人表示,因续签“王老吉”商标转让协议早已无望,所以加多宝一直努力推广自有品牌。但近来广药集团连连打击加多宝销售渠道,才使加多宝决定反击。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协议,在2013年1月19日之前,加多宝依旧拥有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罐王老吉的权利,所以日前广药集团推出的红罐王老吉明显“侵权”,加多宝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广药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对于加多宝的回击,广药集团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目前其尚无法证实该协议的真实存在,将尽快查清。对于“商标使用费”,广药负责人称,这一直是加多宝公司单方面在强行支付,广药曾发律师函要求其停用商标,并多次将钱退回,但加多宝还是要打过来,试图用这种“强迫式”的支付造成既成事实。

“如果广药和相关法律机构确实一直没有对这份协议提出过异议,那理论上这份协议目前就还在有效期内。”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虽然该协议不一定能改变已作出的仲裁结果,但如其真实存在,那么加多宝目前确实拥有生产和销售红罐王老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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