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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11/13

   商标审查是国家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
的规定,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
《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对申请商标实行审查原则,由商标局指定审查人员
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步骤。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
册申请的书件能否受理的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资
格,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真实、正确、准确、清晰、完备等的审查。即
书件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备。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
的审查。实质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
否违反法律禁用条款;二是审查该商标与在先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权利是
否有相同或近似即近似性审查,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可
能会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主要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
驳回通知书等文件,如果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作
一定的修改并回复,还将送达申请人补正通知书。
  商标的初步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审查后,对朽
步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
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注册公告是商标核准注册的法律程序。申请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予0
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被提出异议后经裁定异议不式
立的,刊登注册公告,自公告期截止后的第二日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仁
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
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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