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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案件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1-02

 一。查处侵犯“老虎”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根据《追查红盾剑斗源头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线索,对北京宏源利德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作为供应商,该公司经营和销售运动鞋所使用的商标与珠市社会爱世奇私人的“老虎”注册商标相似,容易混淆和误认货源。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扣留侵权货物。经查,非法经营金额高达1115万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鞋6687双,作出行政处罚5587万余元的决定。
这是北京市工商部门20年来查处的最大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二。查处侵犯“苹果”服务商标专用权案件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接到北京市商标东城区苹果公司的报告后,视察了北京智新利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场所。
经查: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店外前门、招牌、内装、二维码、POS机采购单上使用“苹果”字样和图形商标,将维修服务与“苹果”注册商标相关联,误导消费者。公司利用手机地图将自己的定位点设为唯一的“苹果官方授权服务中心”,即消费者通过手机地图搜索“苹果官方授权服务中心”。地图显示,该公司只有一个位置点,这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公司是苹果官方授权的维修店。经调查,公司非法经营额181万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作出了90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查处侵犯“s”(斯凯杰)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2018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受理投诉举报,对北京世纪世华商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运动鞋所使用的商标与skyjet USA的“s”注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本公司长期从事品牌鞋的销售,了解美国“skyjet”品牌。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嫌侵权鞋1845双。经调查,该公司非法经营额共计51万余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鞋1845双,作出行政处罚205万余元的决定。
四。查处假冒“fils”铝板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接到投诉举报,对河南赛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京承包的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检查。
经调查:该公司私自购买了一批无标识的金属铝板,激励员工仿制“菲尔斯”商标和厂家标识,粘贴在铝板包装箱外侧,通过了对假冒“菲尔斯”铝板的动员核查,用于北京的一个总部大楼项目。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嫌违法的铝金属板3108块。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310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2万元。
五。查处侵犯“BMW”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接到商标所有人宝马有限公司举报,北京宝辰尊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零部件,请求调查和处罚。
经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发现,该公司共销售刹车盘、空调格栅、机油格栅等汽车配件118件,上述商品的外包装上均标有“BMW”商标,被商标权人当场认定为侵权商品的。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货物11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5万元。
六。查处侵犯“2018世界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8年4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受理投诉举报,检查北京花生旅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查:未经国际足联授权,公司在自有网站上突出使用“2018世界杯”、“俄罗斯2018俄罗斯世界杯”、“大力神杯”等图形符号,推广机票预订服务和观赛旅游服务。上述标识与国际足联注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公众混淆,侵犯国际足联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查处侵犯“JOMOO”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2017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密云分局接到商标权人投诉,对北京乐雅捷建材营业部营业场所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公司销售的卫生间、淋浴器、水龙头、面盆等卫生用品的标识与九木厨卫有限公司的“JOMOO”注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解。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嫌侵权商品274件。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货物274件,作出行政处罚10万元的决定。
八。京津冀联合查处“壳牌”商标侵权案
201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公司根据举报线索,联合调查、处理了北京、天津、河北“壳牌”润滑油假冒窝点。
经查:李某自2018年3月19日开始在京津冀销售假冒“壳牌”润滑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发现640桶标有“壳牌”商标的润滑油。经商标权人现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侵权商品。
李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公司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没收640桶侵权润滑油,作出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是京津冀三地联合执法的又一次成功案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天津、河北等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成功捣毁了这些制假窝点。
九。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根据投诉线索,对五彩店(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公司擅自在自己的“优秀食品管家”手机应用中开展“为奥运神加油”活动。针对中国奥委会市场委员会的来函,“奥运会”一词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公司无权擅自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用于商业用途(包括潜在商业用途)。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查处侵犯“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2018年1月25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捣毁海淀区田村一制售假酒窝点。
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假酒半成品、成品、商标标识、外包装等4150件,案值153万元。涉及“茅台”、“五粮液”、“国窖”、“剑南春”等知名白酒品牌。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侵权商品。由于侵权货物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陈某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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