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对扬州嵘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853期《商标公告》第2009403号“格力仕GALEEZ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异议人的异议理由:该商标与异议人“格兰仕”系列商标近似;被异议商标模仿、抄袭“格兰仕”驰名商标,会混淆、误导公众。
被异议人的答辩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不近似。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格力仕GALEEZ”指定使用在第11类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商标为其已在第11类商品上获准注册的“格兰仕GALANZ”系列商标。虽然两商标在字母组合上稍有不同,但其整体的视觉效果差异细微,隔离观察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而且,两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亦属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成立,第2009403号“格力仕GALEEZ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格兰仕是我国家电类驰名商标,由于申请的商标格力仕与格兰仕就只差中间一个汉字,在异议过程中,异议方提供的证据比较充分。故而该商标异议案能够成立,驳回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但是该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说明商标局在判断类似商标的尺度还是比较松。这个需要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商标进行很好的维权。
被异议商标资料:
注册号/申请号: |
2009403 |
国际分类号: |
11 |
商标中文: |
格力仕 |
商标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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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字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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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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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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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2001-8-27 |
申请人名称(中文): |
扬州嵘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中文): |
江苏江都市经济开发区 |
申请人名称(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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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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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公告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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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公告日期: |
2002-10-28 |
专用权期限: |
2003年01月28日至2013年01月27日 |
代理人名称: |
扬州文津商标事务所(已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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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有商标: |
否 |
申请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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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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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类型: |
普通商标 |
注册公告期号: |
865 |
注册公告日期: |
2003-1-28 |
使用商品: |
[1108——暖气装置(水);中心暖气散热器;暖气片;] |
商标流程: |
商标注册待审中(2001-08-27)--->初步审定(853)(2002-10-28)--->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待审(2003-01-27) |
异议商标资料:
注册号/申请号: |
3755954 |
国际分类号: |
11 |
商标中文: |
格兰仕 |
商标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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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字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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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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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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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2003-10-16 |
申请人名称(中文): |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中文): |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南25号 |
申请人名称(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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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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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公告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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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公告日期: |
2005-3-14 |
专用权期限: |
2005年06月14日至2015年06月13日 |
代理人名称: |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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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有商标: |
否 |
申请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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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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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类型: |
普通商标 |
注册公告期号: |
979 |
注册公告日期: |
2005-6-14 |
使用商品: |
[1104——电热煮咖啡壶;电热杯;电煮奶锅(家用);电压力锅(高压锅);电开水器;水果烘烤器;太阳灶;电铁锅;烤饼炉;烤肉铁叉转动器;] |
商标流程: |
商标注册待审中(2003-10-16)--->初步审定(967)(2005-03-14)--->已注册(979)(2005-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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