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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求行政机关解决商标权争议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8/9
  商标局的职权商标局的职权主要有:
  ·注册商标的初步审定权和核准权。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均由商标局审定和核准。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依法初步审定和核准并分别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的驳回权。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对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依法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异议裁定权。当事人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作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的,裁定生效。
  ·注册商标撤销权。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l条、第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依法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戎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对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溢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权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有:
  ·驳回复审决定权。对于申请人因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不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驳回异议复审裁定权。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注册商标撤销权。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年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权。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作出相应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决定权。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主要有:
  ·对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处罚权。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违反《商标法》第6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冒充注册商标的;违反《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对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权。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参见经典案例3);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强制执行权。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赚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还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根据商标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行政处理的范围,如果发生了商标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申请行政处理。
  ~对行政处理不服怎么办?——申请行政复议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依照法律,申请必须由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执法决定的相对人一方提出。例如,某工商局根据张三的举报,对侵犯张三商标专用权的李四处以罚款,如果李四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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