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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自行改变文字的字型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9/30

        不得自行改变文字的字型.商标文字可以使用繁体字,无论是简化字还是繁体字,都必须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使用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商标应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文字字型来使用,即与核准注册并登记在注册薄上、注册证上的完全一样。
  文字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部分,注册什么字型其专用权仅限于这种字型,例如,注册的是简体字,而实际使用繁体字;或注册的是繁体字,而实际使用简体字;注册的是印刷体汉字,而实际使用的是该汉-的艺术体形式,都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其组合,可能由此造成商标侵权。
  不得超出核定的使用范围例如,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饮料,商标权人就不得将该商标使用在啤酒上并标明注册标记。因为商标专用权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才具有法律效力,超出了这个范围不具有专用权。如果在超出指定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记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因为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商标时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如果注册了商标而不使用,不但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的正常使用,商标的法律机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所以,为了保证高标注册人极使用注册商标,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不使用行为进行了限制。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连续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权人必须依法使用注册商标。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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